自NBA诞生以来,为了维持联盟的顺利进行,在NBA近75年的发展历史中,为了实现赛场上的公平竞争,各种有趣的条款和规则逐渐出现。 例如,当查尔斯·巴克利统治世界时,他总是用他的大臀部慢慢进入油漆区。 为了限制,NBA还创造了“后退5秒”的规则。 为了限制奥尼尔强大的破坏力,联盟从上到下修改了十几条规则。 今天我们要说的不是NBA的球场规则,而是球场下的相关术语。 这些条款以运动员的名字命名,这一事实说明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是多么轰动。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盘点一下。
拉里·伯德条款
NBA 中最著名的也许是拉里·伯德条款。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为了控制球员的工资,NBA还公布了工资帽规则。 而且,与如今的大牌球队可以突破限制、缴纳奢侈税来维持球队完整性相比nba球员工资,当时的规则非常严格,不允许一支球队的工资总额超过工资帽。 因此,拥有当时超级中锋摩西·马龙的火箭队在马龙续约时只能拿到150万美元的年薪。 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并与76人队签下一份为期6年1320万美元的合同。 这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但毕竟火箭队几乎白送了自己的核心球员。
1982-83赛季,当时的凯尔特人巨星拉里·伯德也结束了新秀合同,但凯尔特人当时的阵容非常强大,队内有罗伯特·帕里什、凯文·麦克海尔等超级巨星。 当然,球队的工资总额也是工资帽,NBA也很重视这件事。 为了防止洗钱活动再次发生,政府还制定了新的规则。 这意味着,如果该球员已经为球队效力了至少3年,球队就可以无视工资帽,直接与该球员续约。 这个条款也是伯德的名字,很多人就称之为“伯德权利”。 伯德条款的出台,让各支球队终于有信心继续补强自己的球队。 历史上最著名的伯德条款获得巨额工资的代表性事件是乔丹在1997-98赛季拿到3000万的惊人薪水,将冠军球队抛在身后,实现了他的第二个三连冠。
艾伦休斯顿条款
现在,很多年轻球迷可能对一位名叫艾伦·休斯顿的球员知之甚少。 毕竟他的职业生涯并不辉煌,但当时他标志性的中投成为了纽约尼克斯队的一道独特风景,甚至被球迷称为“中投教科书”。 1998-99赛季,“纽约双枪”搭档“狂人”斯普林威尔只帮助排名第八的尼克斯队,接连击败强大的对手,以黑八的身份进入总决赛。 ,成为NBA历史上的奇迹。 由于休斯顿的出色表现,尼克斯队在2000-01赛季结束后大摇大摆地向休斯顿提供了一份已经到期的6年1亿美元的续约合同,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
要知道,当时休斯顿已经30岁了。 此前他曾贡献18.7分3.6篮板2.2助攻,但除了得分之外,球队的进攻十分有限,状态也明显下滑。 但尼克斯还是提供了这份合同,休斯顿当然也没有拒绝。
2004-05赛季,当时33岁的休斯顿受到伤病困扰,仅打了20场比赛就选择退役。 该合同已进入第四年。 当时休斯顿的年薪高达1700万美元,这对于尼克斯队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他选择了退役,白白占用了薪资空间。 NBA也适时宣布了“特赦条款”。 如果球员在合同期内因伤退役,球队可以裁掉该球员,该球员后续的工资不计入工资帽。 这解决了尼克斯队的燃眉之急,也让这一条款成为“休斯顿条款”。
吉尔伯特·阿里纳斯条款
当时在斯台普斯中心对阵科比并砍下60分的“将军”阿里纳斯,也拥有了属于他的NBA任期。 阿里纳斯在2001年选秀第二轮落选,被勇士队选中。 当时信心十足的阿里纳斯受到了一定的打击。 但他没有放弃。 相反,他利用第二次选举作为前进的动力。 努力工作确实得到了回报。 阿里纳斯在第二年就成为勇士队的绝对首发,场均贡献18.3分、4.7个篮板和6.3次助攻。 21岁的他绝对有机会成为超级巨星。
不过,由于是次轮表现,阿里纳斯只有两年合同期,无法激活伯德条款。 勇士队非常被动,只能以年薪续约。 当时,经历过乔丹退役的奇才队看中了阿里纳斯,并在五年内以5122万美元的价格诚心挖走阿里纳斯。 这对勇士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但已成定局的是,他们将不得不承受这个白痴带来的后果。 NBA也制定了相关条款。 主队薪资相同nba球员工资nba球员工资,第二年薪资达到8%,第三年更高。 这减少了两轮表演后离队的可能性。
加里·佩顿条款
03-04赛季,佩顿和马龙加盟湖人队,以争夺总冠军。 然而,湖人队虽然进入了总决赛,但由于“OK组合”在大对抗中低估了活塞队的实力,最终湖人队以1:4落败,佩顿也失望地离开了湖人队。
04-05赛季加盟凯尔特人队。 他已经36岁了,但之前的技术和经验还在。 他场均可以贡献11.3分、3.1个篮板和6.1次助攻。 但为了交易回安东尼沃克,凯尔特人队还是将佩顿送到了老鹰队作为筹码。 当时正处于重建期的老鹰队自然对36岁的佩顿兴趣不大,双方达成友好分手。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在完成谅解合同后,佩顿和凯尔特人队很快就重启了合同。 这意味着凯尔特人队免费得到了沃克。 NBA当然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佩顿条款”应运而生。 这个规则非常简单。 也就是说,被解约的球员必须等待30天的明确期限,才能与原球队重新签约。
德里克·罗斯条款
10-11赛季,赛季开始前并不被看好的芝加哥公牛队在年轻核心德里克·克罗斯的带领下,以62胜20负的优异战绩排名联盟第一。 当时22岁的罗斯场均贡献25分4.1篮板7.7助攻,力压詹姆斯、科比等巨星夺得本赛季MVP。
要知道,在履行新秀合同的情况下成为MVP,在历史上是相当罕见的。 为了奖励这样的未来之星,NBA还颁布了新秀条款,也被称为“德里克罗斯条款”。 新秀合同期内,无论是夺得MVP、两次入选全明星,还是两次入选最佳阵容,都可以获得远超合同规定的薪资涨幅。
也许最著名的事件是杜兰特触发了这一条款。 按照我原来的工资,我的工资是1250万美元。 于是,一系列的连锁事件发生了。 最终球队未能达成足够的合同,詹姆斯·哈登远走休斯顿,“雷霆三少”宣告解体。
拉詹·隆德条款
最后有一个有趣的条款。 这就是“隆德条款”。 12-13赛季,隆德在所有比赛中得到13.7分、5.6个篮板和11.7次助攻。 他在助攻方面排名遥遥领先于所有球员,最终在赛季结束时夺得了助攻王。 然而助攻王的归属却引起轩然大波。 因为隆德本赛季总共只打了38场比赛。 这对于包括保罗、德隆在内的很多后卫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因此,NBA政府也设定了这一条款。 这意味着,要想夺得赛季数据王,球员必须打满70%的比赛,也就是58场比赛。 如果比赛场数小于58场,则数据也必须按58场计算。 如此一来,游戏平均数据大幅下降,保证了评测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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