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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业余文体协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司职工业余文体协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活跃职工文化生活,营造健康的企业文化氛围,引导和规范企业职工业余文化团体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是原则性管理措施。 各协会的章程或管理规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送。

第二条 公司职工业余文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职工自愿基础上成立的内部群众性业余活动组织。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本办法原则批准并指导; 除协会内部活动外,能积极参与和配合公司级或公司组织的重大文体活动。

第三条 协会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开展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趣味性等文化活动,陶冶员工情操,增强员工体质,促进企业业绩。和体育活动。 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协会组成

第四条 协会由公司现任员工发起,由协会领导和协会会员组成。 协会负责人应当明确、相对固定; 协会会员的参加形式、会员人数、经费缴纳、管理办法等由协会确定。 第五条 协会负责人的产生及职责

(一)协会会长、副会长、会计师及其他有关负责人由协会创始人担任或者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二)协会负责人组织制定协会章程或者管理规定,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三)协会负责人应热心协会工作,诚实负责,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事业心,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协会活动,保持协会的生机和活力。第六条 协会的设立及会员的职责

(1)公司员工可以申请加入各类协会,各协会按照人力资源部批准实施的章程或管理细则批准入会;

(二)协会会员应当详细了解有关章程和规定,服从协会的管理,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并有权对协会的管理和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向协会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 文学、体育社团的设立、合并和撤销

第七条 协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公司工会申请成立:

(一)符合公司企业文化要求,活动范围和内容能够体现公司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二)关联主题符合本办法总则的相关要求,且公司目前没有类似的关联;

(三)有基本的组织机构,协会领导和会计人员独立,账目清晰。 有支持协会运作的资金来源;

(四)会员人数在10人以上。 第八条 职工业余文体协会的审批程序:

(一)协会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成立申请,同时提交协会章程、负责人名单、会员名单、活动计划等有关材料;

(2)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予以批准并向全体员工公告并备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缔职工业余文体社团: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者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

(二)半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

(三)会员人数连续六个月低于10人的。

第四章 协会日常资金管理及审批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是协会日常运营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会经费的审批和报告。 第十一条 协会年度活动经费由公司拨付的会费和会员缴纳的会费组成。 协会会计必须定期向全体协会会员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分配费用:各协会年初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本年度协会活动预算。 经人力资源部初步审核后,提交执行团队审批。

(2)会员会费:会员需缴纳一定的会费才能加入。 缴费频率和数额由协会会员大会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协会年度预算一经批准确定,协会负责人和协会财务负责人应对协会经费使用进行有效控制,各项活动发生的费用须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第十三条 协会活动经费超出年度预算的,必须以会员会费的形式由协会会员承担。 协会主办或承办公司级活动时足球俱乐部章程,人力资源部将单独申请一定数额的费用(详见第五章)。

第五章 协会人力资源部的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组织召开协会工作会议,交流评估各协会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和来年的工作计划。 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召开。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审批程序审批各协会的设立、合并、撤销,协调处理协会相关投诉。

第十六条 以公司名义组织、举办公司级文化体育活动或者对外交流活动,必要时应当组织相关协会协办或者配合。

第十七条 协会举办的活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力资源部将酌情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或礼品奖励:

(1)在整个公司(包括外派人员)中,参与员工数量多,产生了大范围的积极影响;

(二)受公司委托协会主办的主题活动;

(三)协会参加市级以上对外文体活动并获得前三名或者受到主办方表扬或者得到正面新闻报道的。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部分:学院职工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

医院职工文体俱乐部管理

方法

为规范医院职工文体俱乐部的管理和运行,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工会法》及有关规定,结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组织原则

1、俱乐部的宗旨和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有关规定,必须有利于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职工生活质量; 有利于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增强职工身心健康; 有利于凝聚人心,增强团结,扩大对外交流活动,树立我院良好的对外形象。

2、职工体育俱乐部是在学院工会领导下,全体职工根据共同的爱好、兴趣、特长自愿结成的群众团体。

三、成立文体俱乐部应立足我院企业文化建设实际,遵循业余自愿、力所能及、民主协商、公开透明的原则,必须有俱乐部章程,其中包括:俱乐部名称、宗旨、组织架构、活动内容和资金来源等。

4、俱乐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2. 会员管理

1、本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我院所有职工均可申请加入相关文体俱乐部。

2、较大的俱乐部可以采用团体会员制。

3、会员应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优先享受俱乐部服务,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维护部门的合法权益,完成部门交办的工作。

三、医院工会的管理职能

1、按照要求组建新的俱乐部。

2、各俱乐部的领导机构和成员由民主选举或民主协商确定。

3、指导俱乐部开展各项活动。

4、有计划地组织俱乐部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参加省市级相关文体比赛。

5、协调各俱乐部之间的关系。

四、俱乐部主要职能和工作

1、按照俱乐部《章程》,民主选举俱乐部领导或负责人,报工会批准备案。

2.审批、办理会员入会、退会手续。

3、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和预算,报送医院工会。

4、根据俱乐部特点,组织会员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

5、承办医院工会委托的专项竞赛活动。

6、组织会员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扩大对外影响,提高学院声誉。

7、组织会员举办相关知识讲座或实地培训,学习技能,提高竞技水平。

5. 俱乐部资金来源及管理

湖各俱乐部可向会员收取适当的会费(包括团体会费)。

2、医院工会每年根据俱乐部工作进展情况支持一定的活动经费。 无法正常运作的俱乐部将不会获得财政支持。

3、俱乐部的会费和自筹资金由俱乐部独立管理。 资金收支应当符合财务管理要求,由专人管理,账目清晰,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4、学院工会安排的俱乐部组织的一切竞赛活动,所需费用由学院工会预算。

5、各类对外交流活动,俱乐部应提交报告和预算,由医院工会逐案批准并解决。

6. 奖励

俱乐部组织会员参加国家、省、市文化体育比赛并获奖。 医院将在目标考核中对相应科室给予加分。 其中,获得国家级奖加3分,获得省级奖加2分,获得市级前3名加1分。 没有排名奖励,每级减少0.5分。 观点。 累计奖励积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

广西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工会2007年8月30日

第三部分:公司职工文体协会章程

附件1:

XX公司职工文体协会章程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XX公司职工文体协会(以下简称文体协会)是在公司工会领导下,由公司业余文学、艺术、体育等爱好者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 文体协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服务企业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深受职工欢迎的业余文体活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第二章 使命

第三条 文化体育协会的任务是:

1、培养文艺体育骨干,举办文艺讲座、学习辅导班,组织各类业余比赛。

2、组织举办全厂职工体育比赛,推动全民健身活动。

3、组队参加上级或电力系统举办的文艺、体育比赛。

4、开展兄弟单位之间的文化体育交流。

第三章 会员资格

第四条 凡对文化、体育活动感兴趣,有一定文学、艺术、体育基础,并认可本章程的公司职工,均可申请加入会员。

第五条 申请入会的,必须亲自提出入会申请。 经各分会审核通过,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参观、学习、交流等活动。

4、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讲座。

5、有权申请退出。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1、按时缴纳会费。

2、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3、定期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

4、定期开展文化体育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5、爱护好文体用品和器材。

第八条 会员违反国家法律,违反厂规、章程和协会纪律,严重损害协会声誉和利益的,经理事会讨论后,可以开除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第十条 文体协会的领导机构是文体协会理事会。

文化体育协会理事会成员由会长、秘书长和各分会会长组成。 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成员人员如有变动,由各分会推荐并确定更换制度。

第十一条 本会设有协会分支机构。

第五章活动

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并对协会下属登山分会进行安排。 必要时,经董事会同意,可以增加一个阶段的工作,研究活动的方案、计划和费用。

第十三条 各分会会长(主任)负责培养发展会员、组织开展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大型活动,不断提高活动品味。

第十四条 各分会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于每年年初讨论本会的活动计划、计划和费用,并报理事会批准。

第六章 资助

第十五条 文体协会的经费由公司工会经费、会员费收入、行政支持、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赞助或者捐赠以及其他收入提供。

第十六条 公司工会每年向各分会划拨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 一般是1000元左右,由各分会支配,包括聘请老师、购买一些小型必要的设备和用品。

第十七条 各分会收取会员费每人每年100元。 会费支出主要用于各分会开展的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各分支机构应当有专人负责,并有可核查的账目。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工会财务部门有权检查各分支机构的收支情况。

公司工会委托各分会组织全厂竞赛和野外竞赛,经费由公司工会或行政费用支付。

第二十条 职工文化体育设施、活动场地的购建、建设列入管理费用。

第二十一条 各分协会应当努力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协会的积极作用,让群众性文体活动更加丰富多彩,使公司文体协会不断发展壮大。

第7章 地点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议地点设在工会办公室。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可以根据本章程制定本分支机构的章程。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四部分:业余文体兴趣小组章程

业余文体活动兴趣小组章程

(一)团体名称:

第一条 本团体全称为“足球兴趣小组”。

(二)团体组织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团体领导由团体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民主选举产生,负责团体活动的组织管理、经费管理、信息收集、编辑和报告等工作。

第三条 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召开临时团体会议,经半数以上会员同意,可以罢免现任相关负责人。

第四条 小组的重大事项由组长召开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小组会议,解释和总结本季度本小组开展的活动和资金收支情况。

第五条 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给予撤职处分:

1、组织的活动违反利益团体章程。

2、在团体内拉帮结派,造成团体内部不团结的。

3. 滥用集团资金。

4、工作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集团声誉。

5、借利益集团之名谋取私利。 第六条 团队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对团体组织的培训、交流比赛、信息宣传等日常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有权对团体内部管理及活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

3、员工可以自愿加入活动兴趣小组,自由退出活动兴趣小组。

第七条 团队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自觉遵守团体制定的《业余文体活动兴趣小组章程》。

2、积极参加团体组织的培训、比赛等活动,必要时为其他会员提供必要的服务。

3、尊重小组所有成员的工作,齐心协力,完成小组长交办的任务。

4、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关心、帮助,互相沟通,互相学习。

5、因故不能参加培训或活动的,应提前向领队请假。 长期不参加群活动、不主动与群保持联系的,视为自动退群。

第八条 团体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行动,服从安排。 在规定时间、地点以外进行活动的,后果自负。

(三)活动经费预算及收支管理:

第九条 利益团体活动经费由团体成员缴纳的会费和工会的拨款组成。 会员会费标准由利益团体全体会议确定。 支部工会每年给各小组分配一定的活动经费。 活动具有代表性和广泛参与性的,将予以特别批准。 经支部工会审核批准后,报销活动相关费用。

(四)团体活动时间、组织、参与方式:

第十条 为服从和服务分公司生产经营大局,集团原则上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开展活动。 坚持以业余活动为主,组织会员参加培训、比赛交流等活动。 主要活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定期组织团队成员进行日常培训;

2、积极参加分会、社会等各级组织的交流、联谊和竞赛,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进步;

(五)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利益集团章程可以简短或者不完整。 今后,小组将讨论通过章程,并尽可能完善。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XX大学教职工体育协会管理办法

XX大学教职工文体活动协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丰富和活跃教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和规范教职员工的文化体育活动,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根据工会法,制定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教职工文体活动协会是在校工会指导下,由在职教职工自愿成立、独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

第三条 文化体育协会以多种形式设立活动,以活跃教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为目的,充分吸引有共同兴趣的在职教职员工的参与。 它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

第二章:公司的设立和章程

第四条 教职工文体活动协会由有共同兴趣的在职教职工发起,经学校工会审核批准成立。

第五条 教职工文体活动协会的成立程序和条件:

1、社团活动内容必须积极健康,有利于教职员工的娱乐和身体素质的增强;

2、成立社团必须向学校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成立;

3、成立协会,需要制定协会章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报学校工会审查;

4、协会活动经费必须来源清晰、专人管理、账目清晰;

5. 本协会向全校教职员工开放。 协会成立时,会员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

第六条 教职工文体活动协会章程的主要内容:

1、教职工文体活动协会名称;

2、协会成立的宗旨和宗旨;

3、协会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4、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5、协会活动的形式和组织纪律;

六、资金来源渠道和使用范围。

第七条 全校同性质、同名称的社团只能有一个。 社团不得挂靠校外团体。 第三章 社团会员及负责人

第八条 教职工文体活动协会会员条件:

1.我校在职教职员工;

2.遵守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整体利益;

3、服从工会组织的指导和协会的管理,履行会员义务;

4、对协会工作充满热情,能够发挥个人的专业知识和智慧;

5、同一会员可以同时参加多个协会。

第九条 协会领导班子的设立及要求:

1、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1至2名,秘书长1名足球俱乐部章程,负责协会日常管理工作; 2、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3、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热心协会工作,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善于团结教职员工和会员。员工,愿意为大家服务。

第十条 协会会员的权利:

1、对协会的工作和活动有提案权和规划权;

2、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3、监督协会经费的使用。

第十一条 协会会员的义务:

1、认真执行协会决策,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2、认真完成协会的任务;

3、具有学校工会会员资格足球俱乐部章程,并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 协会的管理

第十二条 协会学期注册制度

1、每学期末,各协会应召开协会全体会员会议,讨论工作,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并向学校工会提交会员名单、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2、每学期初,各协会根据学校工会教职工活动总体安排和经费调整计划,向学校工会提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预算。 经审核后,由学校工会统一公布。

第十三条 教职工文体活动协会的活动

1、各协会应广泛招募有共同兴趣的教职员工参与并积极开展活动;

2、各协会有义务协助学校各级工会组织开展教职员工的相关文体活动,并对教职员工的相关文体活动进行指导; 3、协会主要组织会员活动并适当参加外部活动,加强交流,提高水平。

4、各俱乐部以会员为主体,向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开放。 它组织并开展日常活动。 同时,根据需要可邀请学生、退休人员参加。

5.鼓励所有协会参加由大学,地区,市政当局和国家组织组织的各种比赛。 参加比赛的俱乐部必须提前向学校工会提交比赛通知和预算计划。 在学校工会同意下组织成团队的各个级别的竞赛将为参与所需的注册费,物流和其他费用提供支持。

6.除日常活动外,各种协会赞助或开展的全校活动还将由学校工会注册并提供特殊资金。

7.除了日常活动外,协会主持的范围内和高层活动的发展还将成为评估和评估的重要基础。

第14条的教职员工娱乐和体育活动协会的资金管理

1.协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学校工会将根据协会的活动提供某些活动资金支持; 会员支付的会员费; 社会和个人的赞助等; 如果协会无法正常开展活动,学校工会将不提供资金支持;

2.协会的资金必须以合理的方式使用,以确保活动的正常发展;

3.协会的资金由整个学校工会管理,预算和最终帐户必须得到学校工会的批准。

第15条取消教职员工娱乐和体育活动协会

符合以下任何条件的协会应取消:

1.违反法律和相关学校规则和法规。

2.拒绝接受学校工会的正常工作指导。 3.一年内不要进行任何活动。

4.管理是混乱的,并在学校造成不利影响。

5.人数少于20。

第五章附则

第16条这些措施将于2016年12月1日实施。

第17条学校工会负责解释这些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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