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像勒沃库森这样的球队屈指可数。 莱比锡红牛是德国足球“50+1”的边线,企业名称为红牛。
大多数德国俱乐部实际上都遵循50+1的命名政策。 今天我们走进德国足球,了解一下德国足球的现状。
大多数德国足球俱乐部的名称
现代足球于19世纪末从英国传入德国,并逐渐在德国扎根。
德国经历两次工业革命的洗礼后,在复兴过程中迅速实现统一,成为欧洲大陆工业体系最发达的国家之一。
随着国家工业体系逐步完善,人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德国人民开始投资足球这项新颖有趣的群众运动。 十九世纪中叶,大大小小的足球俱乐部在德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与英国一样,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足球在德国也是一项平民运动。 因此,大多数德国足球俱乐部通常以地区、社区或成立年份的组合来命名。
例如,德国最古老的俱乐部慕尼黑1860俱乐部,其名字背后就有一个明显的名字,那就是慕尼黑市和其成立年份1860的组合。
类似的组合还有沙尔克04。沙尔克这个名字来自盖尔森基兴的一个区,04代表成立年份,1904年。这类组合还包括汉诺威96等。
另一种组合是城市名或州名(德国中央政府下属的行政单位是州,德国的州相当于中国的省)加上城市。
比如德甲顶级球队拜仁慕尼黑的名字就是由州(是巴伐利亚的德文音译)+城市组成。
另一个例子是云达不来梅。 “云达”一词来自德文“沙洲”的德文音译。 因为球队建立在维希河的沙洲上。
这一系列的球队主要集中在前西德德国足球联赛级别,因为两次世界大战都是德国发起的。 二战后,德国这个战败国,其首都被美、英、法、苏四个超级大国占领。
后来,出于意识形态的对立,美国支持美、英、法占领区合并成立联邦德国,将原西德作为欧洲冷战对抗社会主义苏联的前线。
苏联也不甘示弱,在苏占区建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即前东德。 其中,柏林队柏林赫塔队位于西德占领区,参加其前西德联赛。
由于东德联赛受到苏联的影响,前东德球队的名字中出现了意识形态词汇。 例如,柏林迪纳摩和德累斯顿迪纳摩都是前东德的顶级球队。
这一系列词汇或多或少受到了苏联意识形态的影响。
1963年,德甲联赛在原西德正式成立。 随着前西德队成绩的提升,德甲逐渐成为欧洲五大联赛之一。 此时的德甲联赛包括了所有来自前西德的球队以及一支来自特殊地区——西柏林(柏林西部占领区)柏林赫塔的球队。
1990年10月31日,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原民主德国完成统一,成立统一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也就是今天的德国。
由于政治原因,原东德霸主柏林迪纳摩被勒令降级到低级别联赛,只吸收了德累斯顿迪纳摩和罗斯托克。
后来,这些东德球队在德甲生存越来越困难。 自2009年以来的七年里,德甲联赛中没有出现过东德球队。
直到今天,德甲的大部分球队仍然来自前西德。
“50+1”
应该说,中国队的中和政策借鉴了日本模式和德国“50+1”政策。
要了解“50+1”政策,就需要了解德国的足球环境。
今天的德国是二战后冷战结束前由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前西德)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前东德)合并而成的。 原西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和煤矿(鲁尔区)和水运。
在美国的支持下,前西德的足球发展得很好,职业化也很成熟。
原西德俱乐部的运作方式与西欧国家相同。 它们由俱乐部独立运营。 即便如此,他们也离不开一些资助者之父的支持。
在赞助商的支持背后,他们自然也能分到一杯羹,而德甲官方对于以此来打广告的企业也比较友好。
这意味着在德国(包括前西德),一支运营多年、战绩出色的球队本身就是一个品牌——因此,这样的品牌球队自然不需要担心其品牌的支持。赞助商。 赞助商还希望利用足球在支持球队的主场广告牌上宣传自己的广告。
由于受到苏联等社会主义阵营的影响,前东德的足球联赛采用了全国性的体育模式,类似于社区和城市举办的全运会结构。 因此,前东德的球队主要由政府控制。
其中柏林迪纳摩因为昂纳克,不仅能招揽到东德最优秀的球星,还能操纵比赛。
难怪德国球迷开玩笑说:“只要东德存在一天,柏林迪纳摩就是冠军。”
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最终合并后,前西德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成为德甲的规则制定者。 即使保留了前东德的意识形态词汇,仍然改变不了西德是游戏规则制定者的事实。
“50+1”中的50意味着德国本土俱乐部必须保留50%以上的股份。 1是指除50%的投票权外,还具有至少1个投票比例。
因此,“50+1”中的“50”代表的是母俱乐部至少必须控制的“50%的投票权”,而“+1”并不是指“1%”德国足球联赛级别,而是“进一步的投票比例” ,即使是“0.01%”。 也就是说,有了这个“+1”,母俱乐部就有权对球队的任何事务投赞成票或否决票。
比如德甲唯一上市俱乐部多特蒙德,虽然母俱乐部只持有10%的股权,但对球队拥有100%的投票权,其他股东无法决定球队事务。
德国足协的决定当然是出于一个好主意,那就是确保球队的大部分运营权都掌握在俱乐部自己人的手中,以防止企业家无论死活都将球队用作私人商业工具。 出现。
关于“50+1”,德国足协(DFB)章程第16章第2款和德国足球联赛(DFL)章程第8章第2款具体解释如下:“股份公司可以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这样做。 申请加入联赛许可证并获得联赛会员资格: 当体育俱乐部拥有自己的足球部门并拥有股份公司的多数股权时。并且德国足球联赛级别,当首次申请联盟许可时获得许可后,俱乐部必须有竞争力地满足联赛的要求。”
50+1政策并不是德甲成立时(1963年)制定的,也不是两德合并后颁布的,而是在1998年10月出台的。
50+1政策的目的是将职业足球与公司分开,让俱乐部真正归俱乐部股东所有。 这将防止一个人或一个公司成为主导并统治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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