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合法开始的比赛中,如果任何一方的参赛人数不足7人,则比赛不得继续进行;
2) 根据规则,比赛因参赛人数不足7人而无法继续进行。 少于7人的球队将自动被判0:3负。
根据《足球比赛规则(2012-2013年)》第三章“球员人数”“球员”一节的规定,“任何球队的球员少于7人时1对1人足球比赛,比赛不能开始”。 还有《解释》第三章“队员”中“队员人数”中“最低队员”部分的解释规定,“虽然任何球队的队员少于7人,比赛无法‘开始’,但参赛资格允许比赛‘继续’的最低人数由具体的分协会决定。尽管,在国际足联委员会看来,当任何球队的球员少于7人时,比赛就不能继续进行。” 因此,可以认为,在一场合法开始的比赛中,当任何一支球队的球员少于7人的时候,并没有统一的处罚和处理,具体的后续处理规定由各分协会自行公布适用于具体比赛。
根据《规则(十二至十三)》第十章“获胜方法”中“进球得分”一节的规定,“当整个球从门柱之间、横梁下方越过球门线时1对1人足球比赛,之前进球的球队如果没有违反比赛规则,则进球得分。” 还有《规则(12-13)》第五章“裁判员”的“权限和职责”部分“裁判员:……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结果”。 因此,可以认为,除非没有特殊规定,裁判员的职责不允许任何非进球行为被记录为进球。
每个协会的每个联赛将根据解释的要求自行决定允许继续比赛的最低球员人数。 一般情况下是7个人。 如果成对的人数少于 7 人,通常规定的做法是:
裁判员应当按照《规则(12-13)》第五章“裁判员”的“职权和职责”以及“裁判员:……因违反比赛规则而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的规定行事。规则”和同节“裁判员:……赛前、赛中或赛后对球员和球队官员的纪律处分,以及其他事件的其他情况应在比赛报告中向有关当局提交”条款,终止比赛(比赛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对结果产生任何影响)选手的任何责任,除认为比赛无法继续进行外,应就比赛的状况和行为撰写比赛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自此,沿用了《足球比赛规则》的条款,任何后续行动都不再与《规则》直接相关。
之后,有关部门将根据裁判的比赛报告,研究如何判断这场“终止比赛”的结果,并予以公布。 竞赛最终结果以相关部门公告为准。 一般来说,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很多部门都会判定负责终止比赛的一方以0:3输掉比赛。 但在某些情况下1对1人足球比赛,比如本题所指的情况,一般都会有特殊的判断。 换句话说,“0:3”是一种更常见的做法,但不是唯一的做法。
综上所述,《足球比赛规则(2012-2013年)》和《解释》并没有对球队人数少于7人时如何确定合法开始的比赛结果做出统一规定。 。 确定结果的方法由各分会自行决定。 如今,各协会的通行做法是,当任何一支球队在一场比赛中出场人数少于7人时,裁判将终止比赛并将情况写入比赛报告中(他无权直接判断比赛结果) ,由分会讨论决定比赛结果。
本文标签: [1对1人足球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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