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国信队球员巴尔·买买提伊利违纪违纪处罚的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3年6月22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13轮(第102场)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与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国信队的比赛在济南鲁能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报告、比赛视频以及当事人陈述,比赛第37分钟,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8号球员王永珀对7号球员买买提伊力犯规。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国信队球员。 裁判吹响哨子,判罚点球。 此时,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国信队7号球员买买提伊里站出来,对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8号球员王永珀做出侮辱性手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中国足协纪律指引及处罚措施》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给予以下处罚:
1、停止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国信队球员巴力买买提伊利参加五场中超联赛;
2、罚款25000元。
上述罚款按照《中国足协纪律指引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希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球队官员的管理和教育,净化场上气氛,自觉维护场上秩序,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巴力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巴力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巴力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确保比赛顺利有序进行。今年的联赛。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
导演:王小平
2013 年 6 月 25 日
本文标签: [巴力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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